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的通告》要求,各省管局用户、前置审批部门和专项内容管理部门用户自2010年7月5日24时起,可登录新系统进行相关操作,7月5日24时前仍然登录旧系统(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)进行相关操作。